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皖北煤电集团反馈督察情况
发布日期:2022-12-04 浏览次数:4203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、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,根据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》《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》,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(以下简称督察组)对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)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经省委、省政府批准,督察组于2022年11月29日向皖北煤电集团反馈督察情况。督察组组长徐恒秋通报督察报告,皖北煤电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杨林主持会议,并作表态发言。督察组副组长项磊,督察组有关人员,皖北煤电集团有关领导、相关部门和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。
督察认为,皖北煤电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通过技术创新、产业升级,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,努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,取得一定成效。
督察指出,皖北煤电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对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对照省属企业应当发挥的引领示范作用仍有差距,部分下属企业在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、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短板,需要引起高度重视。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。皖北煤电集团部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,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够积极主动;在绿色发展领域缺少制度设计和政策推动,绿色转型发展动力不足、步伐不快;环保机制仍不健全,环保考核流于形式。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。部分下属企业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法律法规,节能降耗措施落实不力,部分下属煤矿企业电耗、水耗居高不下;煤矸石处置不规范,电厂煤矸石使用比例未达要求。三是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问题突出。部分下属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,环境管理粗放;矿井水治理标准不高,外排矿井水氟化物浓度偏高;出租场地监管不到位,生态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较多;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管理不规范,环境应急工作存在差距。
督察要求,皖北煤电集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。加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设计,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管理一体规划、一体部署、一体推进,全面加强污染防治、节能减排、塌陷区治理、生态修复和资源低碳高效利用等工作,实现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。
督察强调,皖北煤电集团要根据督察报告,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、省政府,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规定向社会公开。
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,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省国资委和皖北煤电集团处理。
杨林在表态发言中指出,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既是对皖北煤电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“全面体检”,也是对集团全面绿色转型的“精准开方”。皖北煤电集团将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,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,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,清单化闭环式抓好整改,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,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,上下联动、形成合力,切实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,为皖北煤电集团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。
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,皖北煤电集团有关下属企业设分会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