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1号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
发布日期:2024-02-23 浏览次数:18176
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“节能降耗措施落实不力”问题已整改完成,并通过核查验收。根据《安徽省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要求,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 整改问题
节能降耗措施落实不力。督察发现,皖北煤电虽然开展了能源审计,但针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制定整改措施,下属部分煤矿企业电耗、水耗居高不下。2021年恒源煤矿、任楼煤矿、五沟煤矿、朱集西煤矿原煤生产电耗为30.63、33.5、36.85、45.35千瓦时/吨,分别超《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Ⅲ级基准值(国内一般水平,原煤生产电耗25千瓦时/吨、水耗0.3立方米/吨)23%、34%、47%、81%;2021年朱集西煤矿、五沟煤矿原煤生产水耗为0.42、0.60立方米/吨,分别超《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Ⅲ级基准值40%、100%。2018—2021年,祁东煤矿原煤生产电耗分别为35.79、37.73、39.38、47.93千瓦时/吨,原煤生产水耗分别为0.34、0.39、0.43、0.58立方米/吨,2022年1—7月,原煤生产电耗53.87千瓦时/吨、水耗0.63立方米/吨,一直未达到《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Ⅲ级基准值,且呈逐年上升趋势。
二、整改主体责任单位
机运部、征迁环保部、祁东煤矿、五沟煤矿、任楼煤矿、恒源煤矿、朱集西煤矿
三、重点措施
1.针对能源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,强化用电、用水管理。
2.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降低电耗,逐步淘汰效率低、能耗高、技术落后的设备,选用新设备、新技术、新工艺,利用先进技术,科学节能降耗,实现高效节能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,减少煤矿从电网吸收电量。
3.加强用电、用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和日常运行管理,避免“设备空转、空运行”和“跑、冒、滴、漏”现象。
四、目标任务
着力推进节能降耗举措,逐步降低原煤生产电耗、原煤生产水耗。
五、完成时限
立行立改,长期坚持
六、整改完成情况
1.针对能源审计发现的问题,各基层单位制定原煤生产电耗、水耗达标整改方案,按照方案分步实施。通过加强大型固定设备用电管理、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检修等措施降低能源消耗,强化用电管理。制定节能考核办法,把原煤生产电耗、水耗纳入考核指标,按月进行能耗统计,严格考核兑现。
2.各基层单位采用新技术新设备降低电耗,逐步淘汰效率低、能耗高、技术落后的设备,对在用的高耗能电机全部更换为节能电机;祁东煤矿、任楼煤矿、五沟煤矿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,减少煤矿从电网吸收电量。
3.2023年恒源煤矿、任楼煤矿、五沟煤矿、朱集西煤矿、祁东煤矿通过落实节能措施,原煤生产电耗分别较督察时下降5.65%、 5.13%、3.50%、21.1%、8.10%,改变了原煤生产电耗逐年上升的不利局面。朱集西煤矿、五沟煤矿、祁东煤矿通过加强用水管理及用水系统的维修保养,杜绝“跑、冒、滴、漏”现象发生,逐步了降低原煤生产水耗,2023年原煤生产水耗分别较督察时下降14.29%、28.33%、27.59%。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。
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7日,共10个工作日)向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征迁环保部反映。
监督电话:0557-3981735;19955701282
电子邮箱:wbmdhb@aliyun.com
2024年2月23日